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糾纏;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。




唯有放手,被負的那一方,




才會有真正得自由~~~感情走到最後,




如果一定要分手,就該灑脫,




因為,苦苦糾纏不會有結果。






正如同相愛是兩個人的事,




分手也該是雙方共同接受的決定。




經過多次感情歷練的人




有朝一日一定要恍然大悟相愛




和分手一樣,都必定是的事,




兩個人都同樣覺得這樣作對大家都好。





愛情剛開始的時候,




暗自裡單戀一個人,絕對是痛苦的。




愛情走到結束的時候,




其中一方不肯放手,




苦苦糾纏,更是痛苦!




貶低了自尊、傷透了心,




留下萬劫不復的創傷。




用盡所有的力量,看著挽不回的情愛,




越走越遠,才知道什麼叫做。





交往多年,他覺得她配不過,




於是理性的提出分手,




她問了千百次:




為了不傷她的自尊,




他回應了各種理由,




可是沒有一項是真正的原因。





越是編理由,越不容易令她死心。




她越是不肯死心,越想糾纏到底。









既然沒有第三者介入,




她想用的策略,




一點一滴慢慢挽回褪色的愛情。






若是還有情,男人鐵定會速速離去,




以免留給自己反悔的餘地。




對她已沒有感覺的他,見她無傷




難以挑起惻隱之心




就算多陪他一個晚上




也只是盡朋友道義而已





天明之前,完事之後,他還是要走。




將來,他碰到一個令他心動的女子,




還是會遠遠的離開她身邊。





她不吵不鬧的動之以情,




或者大吵大鬧地抒之以理,




都只是一種無謂的糾纏。




這些,並不足以改變他想要分手的事實。






糾纏,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,




唯有放手,被負的那一方,




才有真正的自由。




愛情結束,記得放手,




以最優美的姿勢。


















被辜負的苦楚,最多只能是一臉的無辜。




眉頭的鎖、眼角的淚、乾枯的唇、




手心的汗、血液的浪。





在轉身的剎那,都變成無言的沉默。




對方若有良心,當牢記這一刻。




對方若無義,哭鬧何用?





當不成情人,也毋須在做朋友。




且讓對方在多年以後,




偶然想起妳,還會覺得內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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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薔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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